(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对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拟建项目
山东-泰安
2025-06-26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定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对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拟建项目
山东-泰安
202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