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项目。为保障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效益。我县将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打包,统一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运营维护管理。预算金额(略)。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 (略)起,至 (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发 布 人: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