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省庄镇**年环境综合提升服务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泰山区省庄镇**年环境综合提升服务项目采购。
2、预算金额:(略)。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采购需求方案。
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确、合规、公正,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
四、公示时间
**年7月2日至**年7月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7月5日**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略):(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略)
地址:(略)
发布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