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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土告字[**]7号
经诸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起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商业用地面积(m2) | 指标 | |||||||
SZ** | 舜王大道西侧、四平路南侧 | ** | 商业 居住 | 商业:** 住宅:** | ≥1.9 ≤2.2 | ≥**% | ≤**% | **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 | ** |
SZ** | 舜井路南侧、潍河右路东侧 | ** | 商业 | ** | ≥1.2 ≤1.7 | ≥**% | ≥**%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 | ** | |
SZ** | 密州西路北侧、体育馆西侧 | ** | 商业 | ** | ≥1.8 ≤2.3 | ≥**% | ≥**%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 | **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拖欠出让金行为且尚未完成查处整改的,不得申请参与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交易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一)申请人可于**年5月**日至**年6月**日(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网(http://ggzy.(略)/wfggzy/zcggzy/)下载网上交易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二)申请人可于**年5月**日至**年6月**日提交竞买申请,打印《资格确认书》,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时。
(三)挂牌交易时间为:
SZ**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年6月**日**:**时至**年6月**日**:**时;
SZ**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年6月**日**:**时至**年6月**日**:**时;
SZ**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年6月**日**:**时至**年6月**日**:**时;
五、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含挂牌结束日)5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资格确认书、网上交易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等资料(以相应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须知》为准),根据联系方式到相应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交易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潍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验证
(1)诚信入库: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申购需先登录系统通过“会员网上注册”进行诚信入库,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诸城市”。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竞买人选择“土地/矿业竞买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申购,网上验证时间:上午 **:** 至 **:**,下午 **:** 至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请各竞买人尽早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而影响竞买申购)。注册验证联系电话:(略)-(略)。
2、CA免费办理
(略)注册后按流程进行网上办理。也可携带相关材料至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即收即办。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查阅(网址:http://ggzy.(略)/wfggzy/zytz/**/)。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 **;下午**:**-**:**。
技术窗口免费服务热线:**—(略)。
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
技术人员**小时服务电话:
(略):(略);张工:(略)。
服务监督电话:(略)—(略)。
3、单宗土地成交价款为(略)(含)以内的,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部缴清;单宗土地成交价款为(略)以上的,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部缴清。
4、本次网上交易的事项若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咨询电话:(略)-(略) **-(略)
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