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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商老庄乡八里湾村冷库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cn)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年7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SDGP(略)0(略)**
交易编号:DP-ZC-**(略)
项目名称:**年商老庄乡八里湾村冷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拆除原厂房地面及原屋面压型板,新建一座冷库,其中包含四间冷藏库和两间冷冻库,在厂房内构造钢结构框架,墙面顶面采用**毫米厚双层彩钢复合保温冷库专用板,地面做垫层保温,并配置冷库配套设施,厂房西侧新增一台变压器等。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且专业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时间:**年7月**日至**年7月**日;
2.地点:(略);
3.方式: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各供应商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略).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略);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略)-**-**;
4.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5.售价:(略)。
1.截止时间:**年7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年7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号、泰财采〔**〕**号、工信部联企业〔**〕**号、鲁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略)-(略)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平县商老庄乡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A座8层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 交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