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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旅游道路提升工程-旅游廊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山东-济南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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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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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旅游道路提升工程-旅游廊道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口区旅游道路提升工程-旅游廊道建设项目已由东营市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款、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规模:项目路线全长**.6公里,分别为新海路(海防路-新义路,长**.7公里)蓝埕路(海防路-金河一路,长**.4公里)、沿黄路(槐林路-S**-共青团路,长**.6公里)、油田海堤路(长8.6公里)、滨渤路(长**.7公里)河孤路(孤滨路立交至孤河路段,长1.6公里)、孤河路(河孤路-共青团路,长2公里)。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旅游廊道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也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投标人符合《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建建管字〔**〕**号)文件规定的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情形。2.投标人符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号)文件中“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的规定。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近三年(**年至**年)的财务状况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3 业绩要求

近5年(**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www.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总工(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3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人员、业绩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4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略)/)于**年7月9日0时至**年7月**日9时进行网上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略)/)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http://ggzy.(略)/)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7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略)-**-**/(略)。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 址:(略)A-4地块8号楼**室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机构: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规划股

监督电话:(略)-(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 (略) (略)

造价:巴先生 (略)

9.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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