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7月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4日-**年7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莱州市金城镇工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年) | 莱州市金城镇镇区南部 | 莱州市金城镇人民政府 | 莱州(略) | 园区调整后面积由**.2公顷扩大为**.**公顷,四至范围调整为:西临西外环路,东至金海路,北至金季街以北约 **米,南至文三路。集聚区规划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橡胶制品生产、尾矿砂综合利用、物流运输等产业。 | 1、严格落实《莱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的规划要求,严格落实规划环评中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不符合上位规划的用地禁止开发建设,规划须与国土空间规划同步衔接,根据上位规划调整适时对产业园区规划修编。2、加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供热供汽、雨水等配套工程及管网建设;集聚区暂不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现有企业生产废水经企业内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集聚区内禁止申报、接纳、建设排水项目。3、加强入区项目管理,所有入园项目,要在规划的产业功能区内建设,按照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布设,优化产业园产业定位和企业布局,做到有序发展;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将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及应急处理措施,强化入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要求;推进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平台建设,制定并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三级”应急防范体系,定期组织实战演练。5、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园区环境监测体系,根据功能分区、产业布局、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和完善大气、地下水、土壤、地表水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和监控体系;制定并落实跟踪监测计划,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后续入区建设项目共享环境监测成果。6、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7、规划实施后,若产业园区规划发生重大调整,需重新报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文件;产业园区规划无重大调整的情况下,需在规划实施五年后组织开展跟踪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