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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SDGP(略)0(略)**
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帮办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4、招标控制价:项目预算控制价(略)(服务期三年的总预算),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项目概述: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提供线上线下综合受理、咨询引导、帮办代办等服务。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帮办咨询服务采购一项,项目预算控制价(略)(服务期三年的总预算),平均每年(略)。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提供线上线下综合受理、咨询引导、帮办代办等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政务服务工作改革部署要求,满足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工作需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5号);(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3号);(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4号);(4)山东省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工作规范指引;(5)山东省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规范指引;(6)泰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政务办发〔**〕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号、泰财采〔**〕5号、工信部联企业〔**〕**号、鲁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信用山东(credit.(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5.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预留一定份额给小微企业。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无法通过预留份额措施预留给小微企业,本次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不得与大中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中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项目服务期限和地点:(略);地点:(略)
8.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略)起,至(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前**时**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略):(略)
地址:(略)A区南三楼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略)
地址:(略)
邮箱:(略)
发布人: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略)
附件:采购需求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