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齐**-5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济开发区,齐众大道以北,齐发大道以南,永雅路以东,名嘉西路以西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略)/公顷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齐**-5号号地块:(略)**时**分至(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齐**-5号宗地按“标准地”进行出让,行业类别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具体控制指标如下: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亩。单位能耗标准: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号)文件要求,建设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万千瓦时以上的,依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进行节能审查,其他项目出具节能承诺。亩均税收标准:≥(略)/亩。空间准入标准: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颗粒物:<**mg/m3、SO?:<**mg/m3、NOx:<**mg/m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V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3类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相关标准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中筛选值标准。行业准入标准:符合通用设备制造业环境准入要求。齐**-5号宗地成交后,土地竞得人须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监管协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略):王景联系电话:(略)-(略)开户单位:齐河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