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1月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6日-**年1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年烟台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 海阳市 |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青(略) | **年烟台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位于烟台市海阳市凤城东部,工程范围西至庄上村东,东至烟墩石栏段的寨前湾,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万米沙滩、海景路东段沙滩及寨前湾潟湖3个区域,工程内容包括包括潟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岸滩整治修复工程(海景路东段)、岸滩整治修复工程(万米沙滩段)。 潟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包括:①养殖塘梗拆除总长度约**km,拆除底高程1.**m,拆除量约**.7万m3,退养还湿面积**.9ha;②水系连通**.3ha,总疏浚量**.7万m3;③对湿地四周进行微地貌改造,地形改造高程1.5~1.**m,填方量为**.1万m3;④营造生态鸟类汀州2.3ha;⑤盐沼植被修复**.2ha,植被种植面积**.6ha;⑥岸线生态化建设7.3km。 岸滩整治修复工程(海景路东段)包括:①岸滩清表9.8ha;②岸滩地形整理(剖面补沙)补沙量3.9万m3;③岸坡整治2.4km,其中新建人工生态护岸2.0km;④牡蛎礁生态潜礁9.8ha,空方量约7.4万空方。 岸滩整治修复工程(万米沙滩段)包括:①岸滩清表**.5ha;②退养还滩2.4ha,清退区域补沙至4.0m高程;③岸滩地形整理(陡坎补沙、剖面补沙、近岸补沙)补沙量**.0万m3;④后滨植被修复**.6ha,并设置**m养护便道。 项目生态修复总面积**.4公顷,包括潟湖湿地生态修复面积**公顷,牡蛎礁生态潜礁面积9.8公顷,后滨植被修复面积**.6公顷。其中,**.6公顷位于陆域(为后滨植被修复),**.8公顷位于海域(**公顷为潟湖湿地生态修复,9.8公顷为牡蛎礁生态潜礁)。 项目修复岸线总长度**.6km,其中将潟湖湿地7.3km人工岸线修复为生态恢复岸线,修复万米沙滩段及海景路东段自然岸线**.3km。 项目牡蛎礁生态潜礁建设、潟湖湿地临时施工围堰建设需申请用海,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hm2,其中透水构筑物面积9.**hm2,非透水构筑物面积0.**hm2。项目用海手续正在办理中。 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潟湖湿地5处临时围堰;岸滩整治修复工程临时施工便道7条,其中万米沙滩段设置3条、海景路东段设置4条。 根据《**年烟台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批稿),项目挖方量总计**.**万m3,其中潟湖湿地挖方量为**.9万m3,海景路东段挖方量为4.**万m3;土方利用量总计**.7万m3,其中潟湖地形改造利用量为**.2万m3,海景路东段利用量为3.9万m3,万米沙滩段利用量为**.6万m3;项目未利用土方量总计**.**万m3,其中潟湖湿地未利用量为**.9万m3,海景路东段未利用量为2.**万m3。项目剩余未利用土方**.**万m3运输到烟台港海阳港区临时堆存区,由海阳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剩余土方作为资源(商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1.大气环境影响 严格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鲁环函[**]**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号)等文件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加强施工车辆机械、船舶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最严格排放标准的机械。 2.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进行施工调度,严禁夜间施工,控制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尽量避免或减少途经附近村庄主要进出道路,确保施工车辆经过敏感点附近道路时,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所在功能区昼间标准值。 3.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4.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2 | (略)NDLB纯电动车及其变型车项目 | 黄渤海新区 | (略) | 机(略) | 公司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号,NDLB纯电动车及其变型车项目拟在现有南厂、北厂生产车间内通过新增新车型模具、新增或改造各车间部分工艺设备实施,公用设施及储运、公用、环保工程均利用现有。项目建成后南厂、北厂生产线共线生产NDLB纯电动车及其变型车8万辆/年,同时减少现有车型产量8万辆/年,公司总生产能力不变,仍为**.8万辆/年。拟建项目新建电池盒生产线,南厂冲压车间新增电池盒冲压件模具和机械手,南厂车身车间新增电池盒焊接线,北厂油漆车间利用前处理和电泳线、与整车并线生产,年产电池盒**万套。 | 1.大气环境影响 1)北厂喷漆室废气经石灰石粉过滤器过滤后,与面漆闪干废气、罩光漆流平废气一起采用沸石转轮吸附+脱附+热力焚烧后通过**m排气筒(DA**)排放;烘干室废气经蓄能式热力焚烧炉(RTO)处理后由**m排气筒(DA**)排放;调漆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由**.2m排气筒(DA**)排放;电泳废气收集后由**.5m排气筒(DA**)排放;涂胶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个**.5m排气筒(DA**、DA**)排放;注蜡废气收集后由**m排气筒(DA**)排放;喷漆室高压清洗房有机废气收集后由**m排气筒排放(DA**)、点补室有机废气由**m排气筒(DA**)排放。 2)北厂总装车间下线检测处少量尾气经7个**m排气筒(DA**~DA**、DA**~DA**)排放;整车外表补漆在补漆室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由2个**m排气筒(DA**~DA**)排放;北厂玻璃涂胶线有机废气集气罩后经5个**m排气筒(DA**~DA**)排放;喷蜡房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由**m排气筒(DA**)排放。 各类废气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1-**)限值要求。 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焊接烟尘须经小型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后排放,主要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1-**)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北厂各类废水均排入北厂污水处理站处理,经物化+生化处理后,厂区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三级标准及中联环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烟台市开发区中联环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4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5.土壤影响 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 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各区域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中的相关防渗技术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 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应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治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6.项目投产后,东岳汽车VOCs、颗粒物、NOx、SO2排放量分别应控制在**.**t/a、**.**t/a、**.**t/a、7.**t/a以内。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COD1.**t/a、氨氮0.**t/a以内。 7.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3 | (略)下雨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 | 牟平区 | (略) | (略) | 下雨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矿区位于烟台市牟平区西南**km处下雨村北山,行政规划隶属于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 (略)下雨村矿区金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采矿权范围内矿体有Ⅱ-1号、Ⅱ-3号、Ⅱ-4号、Ⅱ-6号、Ⅰ-5号、Ⅰ-6号、Ⅰ-8号和Ⅲ-1号共八个矿体,其中Ⅰ-5号、Ⅰ-6号、Ⅰ-8号、Ⅱ-3号和Ⅱ-4号五个矿体位于二级水源地**米保护范围以内,该5个矿体留为水源地保护矿柱不进行开采;Ⅲ-1号矿体由于开采在经济上不合理故暂不进行开采;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对象为划定矿区范围内,-**m标高以上地质报告提交的Ⅱ-1号、Ⅱ-6号矿体。 本次环评的项目范围为划定矿区范围内-**m标高以上Ⅱ-1号、Ⅱ-6号矿体的开采范围。拟建项目建成后,下雨村矿区采矿规模达到9万t/a(**t/d)。 采用明—盲竖井开拓方式,刷大延伸现有1#竖井,新建4#盲竖井、1#风井、1#盲风井、2#盲风井,拆除现有1#平硐、1#盲竖井和2#盲竖井提升设施后对井筒进行永久封闭,不再利用。 拟建项目共涉及2个工业场地,分别为1#竖井工业场地和1#风井工业场地:在1#竖井工业场地新建充填站、配电室、材料库及机修车间,主井附近配套建设卷扬机房,设置矿石/废石临时堆场,依托现有矿石/废石堆场,堆场全封闭并设水喷淋系统,底部采取水泥混凝土防渗,其他地上设施依托现有;新建1#风井工业场地,配套建设风机房、变电所及矿井涌水输水管线(下雨村矿区至中嘉矿业选矿厂二车间)。 采矿方式为地下开采,厚度大于0.8m的矿体采用上向水平分层尾砂胶结充填法和无底柱浅孔留矿采矿法(嗣后尾砂充填),厚度小于0.8m的矿体采用削壁式充填采矿法。 本项目矿井涌水输送至中嘉矿业选矿厂二车间蓄水池,管线长度约**.**km,输水管线自工业场地高位水池引出,管线全程铺设方式为地埋铺设。管线工程随挖随埋,无弃土场,无施工营地,该工程不涉及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红线。 下雨村矿区不单独建设选矿厂,采出的(略)选矿厂(二车间)进行选矿处理选矿处理部分尾砂经晾晒后运回至本项目充填站进行井下充填,多余(略)尾矿库堆存。 项目矿石运输采用**辆**t的TL**D型载重矿用自卸卡车运输,运输距离为**km,运输作业每天工作3班,每班8小时。 设计矿山总服务年限7.9年,项目劳动定员**人,年工作**天,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1.大气环境影响 充填搅拌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胶结料仓仓顶放空口产生粉尘,由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在各采掘工作面、铲装点等易产生粉尘处设置喷头或水幕以净化风流,井下爆破后实施自动喷雾洒水以降低粉尘;爆破后立即洒水并采用局部强制通风;矿石堆场地面硬化并设置严密围挡并有效苫盖,装卸工作采取洒水降尘;运输道路扬尘对废石及矿石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矿区边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及道路喷洒;矿井涌水经沉淀后分别用于井下开采、井下降尘、地表喷淋降尘、充填用水、车辆冲洗、道路喷洒等,多余的矿井涌水经管道泵送至中嘉矿业选厂二车间用于选矿生产用水,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矿区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矿石、废石、尾砂运输车在运输所经路线运输时应限制车速,与敏感点较近的路段应禁鸣喇叭;运矿车辆严禁夜间运输,白天运输避开午休时间段,且尽量做到集中运输;对运输道路采取加强运矿公路段的经常性维护和路面平整,以保证运矿行车平稳;加强运输车辆维修和保养等措施减轻对运输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5.土壤影响 在地表移动范围内设观测点,定期监测地表变化,根据地表变形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落实井下充填并保证充填质量,相关矿体区留存保安矿柱,保护生态环境。 项目紧邻高陵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应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严禁超过审批范围采矿,通过优化方案、完善生态监理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工程建设对水源地保护区的影响。 (略)下雨村矿区(扩界、扩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服务期满后对矿区等进行生态恢复。 6.应对爆破震动的环境影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安排合理的爆破时间,禁止在夜间及中午进行爆破;每次爆破之前要提前通知附近居民。 7.项目投产后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控制在0.**t/a以内,无组织排放量控制在0.**t/a。 8.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