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日-**年3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奎文区东风街与虞河路口东**米北)
邮编:**
邮箱:mingdejun**@(略)
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高端塑料颗粒制造项目 | 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街道机场路**号((略)院内6号仓库)。 | (略) | (略)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建设规模和内容:以回收医用未被病人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为原料,购置破碎机、挤出机、切粒机及废气治理设施等设备**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高品质塑料颗粒**吨。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一)施工期:施工期间对周围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生态防护措施,避免施工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做好扬尘防治,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施工扬尘和施工期间噪声,施工期采取物料堆场遮盖、适当喷水等措施有效抑制施工扬尘和扬尘,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应尽量控制施工作业面,减少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间含粉尘废气排放达到《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和《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年5月1日施行)及《潍坊市防控城市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潍办发[**]**号)规定。 (二)营运期:1.废气主要为废塑料片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切粒工序产生粉尘及污水站产生恶臭气体。加热挤出废气:将在挤出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支管道最终汇入主管道,通过引风机送至“水喷淋+除雾+电捕+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理后通过**m排气筒P1、废气排放口DA**达标排放;切粒工序置于密闭车间内,切粒机安装集气罩,切粒工序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治理后无组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切粒粉尘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措施,排气孔处设置活性炭箱进行废气吸附后达标排放。2.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生产过程中的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和喷淋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采用“机械格栅+隔油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多级A/O反应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破碎和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略)沙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白浪河。3.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挤出机、切粒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优质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经过衰减后达标排放。4.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标准要求、危险废物须执行《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中标准要求。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清洗沉渣、机头料、熔融滤渣及废过滤网、污泥)、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浮油)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可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5.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6.建议你公司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 |
2 | 锦章堂中医医院扩建项目 | 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街道恒易星河熙园商业区1号楼B2-B** | (略) | (略) | 项目为扩建项目,扩建内容主要为:在现有项目《奎文锦章堂中医医院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新增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中医妇科门诊、中医儿科门诊、中医治疗室等,购置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心电图机、中频电疗仪等设备,增加科室数量及调整布局,增加床位**张。项目扩建后,全院设置床位**张。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一)施工期施工期间合理控制扬尘,应符合《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的标准;对建筑垃圾应妥善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煎药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煎药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1排放(高于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高于楼顶排放)。2.项目废水包括病房区废水、检验室废水、医护及办公人员废水等。病房区废水、检验室废水、医护及办公人员等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略)(潍坊沙窝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等降噪措施。使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4.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标准要求、危险废物须执行《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中标准要求。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中药药渣。危险废物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医疗废物、废消毒剂包装材料、废活性炭。一般固废可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5.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投产后,严格按照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执行。6.建议你公司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