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9月**日—**年**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项目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地址:(略)(奎文区东风街与虞河路口东**米北)
邮编:**
邮箱:mingdejun**@(略)
联系电话:(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件拟受理情况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备注 |
1 | 中药饮片制剂项目 | 潍坊市奎文区蓝翔街以北、文化南路以西、医药物流园以南 | (略) | (略) | 报告表 |
2 | 恒泰中医院项目 | 潍坊市奎文区北苑街道四平路**号院内 | (略)潍坊奎文中医医院 | (略) | 报告表 |
3 | 潍坊杏春堂中医医院项目 | 潍坊市奎文区梨园街道健康东街**号香格里晶座1号楼A**-** | 潍(略) | (略) | 报告表 |
4 | 潍坊市奎文区鑫盛达机械厂升级改造项目 | 潍坊市奎文区文化南路中段 | 潍坊市奎文区鑫盛达机械厂 | (略) | 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