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5日—**年3月**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项目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地址:(略)(奎文区东风街与虞河路口东**米北)
邮编:**
邮箱:mingdejun**@(略)
联系电话:(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件拟受理情况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备注 |
1 | 高端塑料颗粒制造项目 | 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街道机场路**号((略)院内6号仓库) | (略) | (略) | 报告表 |
1 | 锦章堂中医医院扩建项目 | 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街道恒易星河熙园商业区1号楼B2-B** | (略) | (略) | 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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