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5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年产**套污水处理设备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道均和云谷潍城科技谷**#厂房 | (略) | (略) |
2 | 年产**吨铸铜铝件技改项目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经济开发区崔家村北宫西街以南、腾飞路以东 | (略) | (略) |
附件:
索引号:(略)**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