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5日-**年6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X射线探伤机工业探伤项目 | 探伤室拟建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经济开发区康成大街**号豪迈第二工业园B区B5车间内西南角 | (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