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年5月**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期:**年5月**日-**年5月**日
二、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反映:**年5月**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略):(略)**-(略)
电子信箱:(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四、公开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备注 |
1 | 玻纤格栅和涤纶格栅生产项目 | 肥城高新区孙牛路与肥梁路交汇处--(略)院内 | (略) | (略) | **年5月**日 | 1(略)玻纤格栅和涤纶格栅生产项目公告版.pdf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