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服务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日自然资告字[**]**号)
日自然资告字[**]**号(略)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服务科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A-**号 | 宗地总面积: | **.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碧海路以南、海景宾馆以北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并且≤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图书与展览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图书与展览用地 | **.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备注:1.规划用途:文化用地,用于建设博物馆、美术馆等;2.建筑高度≤**米;3.使用年限:**年;4.楼面地价:(略)/平方米。5.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付清。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时**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2.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3.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号)的有关内容,**A-**号宗地建筑高度≤**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东港区政府、文化和旅游局签订《运营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并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运营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用地服务科联系电话:(略):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营业部开户账号:(略)(略)**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