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日—**年5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略)(张店区西四路**号)
联系电话:(略)-(略),(略)
电子邮箱:zbshbjxzxkk@(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略)年产**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潍高路**(略)化工重点监控点内. |
(略) |
(略) |
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内拆除原6个**m3环氧乙烷储罐,建设年产**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装置、循环水系统、事故水罐并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该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固废储存设施和公辅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项目建成后**万吨/年高活性软泡聚醚多元醇**EK、4万吨/年高活性软泡聚醚多元醇ED**、3万吨/年弹性体聚醚多元醇**、6万吨/年弹性体聚醚多元醇**。 |
(一)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水吸收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废水、脱盐水站废水和初期雨水等。以上废水经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略)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直接排放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气(主要包括各生产装置的投料废气、减压脱水废气、脱单废气、中和脱水废气、压滤废气等)、原料储罐废气、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等。生产工艺废气经水吸收处理后与其它废气一并收集至现有**m3/hRTO处理系统(烟气配备SNCR+SCR脱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m高排气筒排放(DA**)。有组织VOCs、环氧丙烷、环氧乙烷、乙二醇等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6-**)相关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1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应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厂界 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6-**)表3标准要求;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央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2厂界监控点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冷凝废液、污水站物化污泥、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废包装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压滤硫酸盐属于疑似危险废物,根据鉴定结果合规处置,未确定属性前按危废管理。压滤磷酸盐废渣、污水站生化污泥、废反渗透膜、废滤布等须合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原则上生产装置和物料、污水管线架于地上,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规范完善地下水监测井的布设,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须规范设置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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