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3-3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至泰安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土(略)、东至泰安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西至中国重汽(略);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B**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略)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略)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在签定出让合同之前,须与泰安高新区管委会签定《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cn)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3-3 号地块:(略) **时**分 至 (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的《公共资源交易见(鉴)证书》、竞得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印章等材料,到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将重新组织网上交易。1个月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出让宗地空间范围为地表,依附于本宗地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1.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竞买人如对出让公告、《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咨询;联系电话: (略)-(略)。 4.竞买人如对《交易操作须知》有疑问的,可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联系电话:(略)-(略)。 5.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张凯萌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