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4月**日**时至**年4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机器设备
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1.已查封,部分标的已抵押;2.此拍卖标的处于实际使用状态。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详情详见评估报告(已上传至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相关附件请自行下载查看)。
拍卖对象概况:
拍卖对(略)名下坐落于邹平市韩店镇开河村的一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机器设备,产权证号为:邹国用(**)第(略)号。据产权证书登记信息表示土地登记总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附属物主要包括公寓、办公楼、实验楼、仓库、水池、矮墙、紫叶李、白腊等。机器设备为油脂车间、癸二酸车间、新癸二酸车间、癸二酸污水等**个车间内的全部机器设备共计**宗。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本次拍卖其土地使用权价格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机器设备。
1.土地登记状况
土地权属性质、来源及历史沿革:拍卖对象为国有(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状况来源合法;
拍卖对象的土地登记状况具体如下:
(1)产权证号:邹国用(**)第(略)号;
(2)权利人:(略);
(3)坐落:韩店镇开河村;
(4)地类(用途):工业;
(5)使用权类型:出让;
(6)拍卖对象面积:土地登记总面积为**平方米;
2.土地权利状况
(1)土地所有权:拍卖对象所有权属于国家;
(2)土地使用权:(略);
(3)根据产权证书登记信息表明,终止日期为**年6月**日,准确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应当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核准为准。
具体信息详见上传至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相关附件自行下载查看。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书面委托手续和身份证明材料;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行使有关权利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
本次拍卖标的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机器设备,竞买人必须具备购买资格。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不动产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公告提醒,视为竞买人承诺自身具备购买资格且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竞买人不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应法律后果。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3日(工作日)止接受咨询。案件承办法官电话:(略)-(略) 赵法官。(工作日:上午8:**-**:**,下午2:**-5:**)。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最后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关于本拍卖标的物中的机器设备,本院不提供与其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本院不承担其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机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完整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机器设备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等;搬运、拆卸及因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本院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日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要并具备过户条件的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标的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签署成交确认书与执行裁定书的时间可能依法延迟。
八、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成交价款,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滨州渤海支行;账号:**(略)**);未能竞得者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被执行人已收拍卖通知,其他当事人已经通知。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略)-(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拍辅机构:(略)
拍卖标的物及相关咨询电话:(略)-(略)/(略)
(略)客服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略)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