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略)年产**万件玻璃制品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日-**年3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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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万件玻璃制品项目 | 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济淄科创大走廊傅家产业园 | (略) | (略) | (略)拟建设“年产**万件玻璃制品项目”,拟建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济淄科创大走廊傅家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地面积**平方米,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低温窑炉、自动喷涂机等,主要原辅材料为玻璃杯、水性漆、机油等。主要生产工艺为玻璃杯喷漆、烘干、检验、成品入库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玻璃制品(喷涂处理)**万件。 | (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经集气罩收集,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DA**排放;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装置、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小废气的无组织排放。VOCs排放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7-**)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及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不合格品外售给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漆渣、废漆桶、废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略)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 ||
2 | 新型生态功能铺装材料生产线原料加工车间迁建项目 | 沣水镇四角方(略)厂房(南厂区) | (略) | (略) | (略)现有2个厂区,东厂区为主要生产区,用于生产新型生态功能铺装材料;西厂区为原料加工车间,主要为原料破碎、筛分。因现有西厂区租赁到期,企业拟租赁沣水镇四角方(略)厂房(南厂区)建设“新型生态功能铺装材料生产线原料加工车间迁建项目”,拟建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地面积**平方米,属于新建(迁建)项目。拟将现有西厂区中的1台鄂式破碎机、1台反击式破碎机、1台圆筒筛、3台布袋除尘器及配套辅助设施搬迁至南厂区新的原料破碎和筛分车间内,拟建项目原辅材料不变(废陶瓷、废耐火材料、城市建筑垃圾、废玻璃、石英尾矿、长石、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原辅材料中涉及固废的必须核实产生单位环评、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一般工业固废的,不得接收原材料经破碎、筛分等工序处理后,使用运输车运至现有东厂区进一步加工成新型生态功能铺装材料,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产能不变,仍为年产**万㎡新型生态功能铺装材料。 | (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原料及不合格品投料、鄂破、反击式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5#布袋除尘器处理,出料口产生的粉尘经6#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粉尘一同进入7#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DA**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物料储存、装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喷淋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装置、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小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分出来的不合格品直接回用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略)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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