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济宁市任城区建委宿舍1号楼门面1-**的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将于**年4月1日**时至**年4月2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略)/**/**?spm=a**w.(略).courtList.**.5cWKuy),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宁市任城区建委宿舍1号楼门面1-**。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评估价:** 元。
拍卖对象为济宁市任城区建委宿舍1号楼门面1-**,面积为**.**平方米。朝向为北向,现已为独立使用经营性用房,由东向西依次为**-**,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宽深比约为0.5,外墙采用防水乳胶漆粉刷,外墙漆面氧化脱落明显。
占用土地红线外开发程度为七通(包括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通气、通暖),红线内场地平整,承重结构未见不均匀沉降,故视为地基承载力良好,可视范围内未发现土地污染源,地势平坦,无明显高低起伏,对外交通方便,排水能力良好。
依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拍卖对象洸河路建委宿舍1号楼坐落于洸河路南,权证号分别为:阜字第**号,房屋结构为混合。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审批书》拍卖对象房产规划用途均为住宅。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略)-(略)熊法官(工作日:上午9:**-**:**,下午:2:**-5:**)。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签署成交确认书与执行裁定书的时间可能依法延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未知。另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4月9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鲁**执恢**号济宁市任城区建委宿舍1号楼门面1-**拍卖余款”。
户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略)济宁任城支行
帐号:(略)(略)**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略)-(略)熊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