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年4月1日**时至**年4月2日**时止(延时除外)在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聊城市茌平区乐平铺镇郝东村综合楼、仓库及院落、办公楼**号门市**年租赁使用权。
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1、该标的位于聊城市茌平区乐平铺镇郝东村,标的包括:综合楼(从东往西第1间至第4间上下两层,面积约**㎡)、仓库(面积约**㎡)及院落(面积约**㎡)、办公楼**号门市(上下三层,面积约**㎡)。
2、本次仅拍卖该标的**年租赁使用权。
3、拍卖成交后经营范围、装修、用水、用电等相关租赁事宜需买受人自行与该不动产产权人协商解决。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3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看样,法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拍卖法院负责交付标的物,法院不对质量问题作处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竞买人须在标的展示期内自行鉴别拍卖标的的品质及价值,其外观、结构、附属设施以及内在的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声明不承担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保证。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应承担参与竞拍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涉及拍卖的标的租赁权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的办理租赁相关事宜,具体交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说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依据相关规定,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3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4月**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鲁**执**号聊城市茌平区乐平铺镇郝东村综合楼、仓库及院落、办公楼**号门市**年租赁使用权的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茌平支行
账号:(略)**(略)**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联系单位:(略)
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