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山东省水利厅起草修编法规条例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略)0(略)**A_**
二、合同名称:起草修编法规条例
三、项目编号:SDGP(略)0(略)**
四、项目名称:起草修编法规条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水利厅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乙方):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开展《山东省河湖长制条例》立法工作,明确河湖长制的定义和范围、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各级河湖长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实现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变。对《山东省小清河保护条例》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立法,强化对小清河的管理保护。
服务要求: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由刘健、张保祥、林琳、姜欣、宋美华、程诗丛、安晓洁、李妍妍、李佳宁和董艳平共**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团队,团队中高级职称人员4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月**日
服务地点:(略),前往济南市、滨州博兴县、潍坊寿光市现场调研和市县和基层管理单位座谈交流;前往小清河金家桥船闸与航运管理单位交流;**年8-**月,在济南完成草案编制和修改。
七、验收日期:(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九、验收意见:项目按照合同服务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完成《山东省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和修改《山东省小清河保护条例》(草案),形成立法调研报告、资料汇编和立法论证报告。同意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