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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 PVB塑料再生颗粒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公示时间: | (略) 至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占地面积**平方米,建设1条生产线,年产PVB塑料再生颗粒**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破碎机底部收水、水洗废水、旋转料仓底部收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破碎、水洗工序;二级沉淀池定期排水经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t/d,处理工艺:“调节+初沉+厌氧+兼氧+好氧+二沉”)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略)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挤出造粒等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挤出废气经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新建**m高排气筒DA**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要求,对项目原料设置规范的贮存场地,建立废塑料管理台账,记录废塑料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台账至少保存3年;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的**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玻璃碎屑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现有的**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网、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传真电话: | |
(略):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双珠路**号2号楼3楼 |
邮政编码: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