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项目公告
(略)**年机动车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略)**年机动车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P-TPISD-**-S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A-**-D-E**),(略)山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略)**年机动车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拟选择4家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车辆安全检测服务;安全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1、发动机检测(机油、空滤、燃油、冷却等);2、变速器检测;3、转向系统检测(含车轮定位测试、轮胎动平衡测试);4、底盘检测;5、轮胎检测;6、汽车玻璃检测;7、汽车电子系统检测(全车电控电器系统检测);8、车内环境检测;9、蓄电池检测;**、车辆综合安全检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预估金额:含税约人民币(略)。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日起2年,以合同签署为准。
2.6服务区域:山东全省(不含青岛)**个地市
2.7※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单价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若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略)(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略)(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起至今具有1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为:车辆安全检测。须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的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及其它补充材料必须反映相关项目客户名称、签约时间等信息。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被(略)黑名单的企业;
(7)(略)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1日至**年**月7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略)/)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进行项目报名、招标文件费用缴费。
(1) “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略)**时**分,地点为: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号建邦数字中心**楼会议室三。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无法参加现场开标会可选择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邮寄地址同上。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
5.5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略)/)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太平云采平台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注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金采网(http://(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7.1 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https://(略)/)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略)
受理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E会议室
7.2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略)山东分公司财务会计部
通信地址:(略)-**层
电子邮箱:sdluyh@(略)
投诉电话:(略)-(略)
7.3 举报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下述受理单位提起举报。投标人举报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举报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举报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略)山东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略)-**层
电子邮箱:sdtpjb@(略)
举报电话:(略)-(略)
8.联系方式招标人:(略)山东分公司
地 址:(略)-**层
联 系 人:卢玉浩
电子邮箱:sdluyh@(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E室
项目负责人:杨云梅、金煜尧、仇国超、孙婉超、闵代道、何琴琴、童本锋、许雅思、王玮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略)
开 户 名:(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略)(略)**(非保证金账号,账号仅对应本项目)
招标人:(略)山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年**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