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法院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沂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沂水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院内厂房。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标的物所在土地使用期限等问题需买受人与村委协商处理。
二、咨询、展示看样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联系法官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买受人于开拍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开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通知送达。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特殊情况需延长交款期限的必须经本院批准。
户 名:沂水县人民法院
账 号:(略)**(略)4
开户行:(略)沂水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执行法官电话: (略)(马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略)客服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
沂水县人民法院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