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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 湿拌砂浆、商品混凝土生产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
建设单位: | 青岛(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公示时间: | (略) 至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茂山路**号,租(略)土地**亩,(略)土地**.5亩,租(略)土地 **.8 亩,扩建1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m2,主要扩建1条湿拌砂浆生产线和 1 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上料仓8个、储料棚4个、搅拌机2台、筒仓8个等,主要原辅料及用量:水泥**万吨/年、矿粉**.**万吨/年、粉煤灰**.8万吨/年、砂**万吨/年、石子**万吨/年等,建成后,可新增产能湿拌砂浆**万吨/年、商品混凝土**万立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结论以及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喷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标准,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1中的B级标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物料储存输送、搅拌工序位于封闭生产车间。项目每个粉料筒仓、搅拌设备均配备一套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项目物料存储粉尘、投料搅拌粉尘通过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厂区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3“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内设有雾炮喷淋除尘装置,运输车辆密闭,车辆进出进行清洗,车间地面和厂区道路硬化,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5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现有**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池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传真电话: | |
(略):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双珠路**号2号楼3楼 |
邮政编码: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