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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委党校餐厅餐饮及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山东-泰安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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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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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泰安市委党校餐厅餐饮及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泰安市委党校餐厅餐饮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cn)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9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C-**(略)

交易中心编号:SDGP(略)0(略)**

项目名称:泰安市委党校餐厅餐饮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控制价为(略)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范围为泰安市委党校餐厅餐饮及服务采购项目,结合学校的发展思路,甄选优质餐饮服务企业,包括原材料的贮存、职工餐及学员餐的制作以及餐厅的日常管理和运营,为学校提供多元化餐饮服务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8月**日至**年9月2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系统领取电子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略)-(略)。

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略).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略);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略)-**-**。窗口综合服务电话(略)。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9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远程异地评审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年9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号、泰财采〔**〕5号、工信部联企业〔**〕**号、鲁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 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3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略)-(略)

3.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党校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邮 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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