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崂自资告字[**]5号)
青崂自资告字[**]5号 (略)
经崂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略)**GB**W** | 宗地总面积: | **.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科苑纬三路以北、科苑经二路以西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竞买: 1.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形成违约的。 2.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3.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4.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的。 5.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6.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认定不具备竞买资格以及达不到本拍卖出让文件所述要求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法取得竞买资格: 1.申请文件不齐全的; 2.不符合网上拍卖竞买相关要求或违反网上交易规则的; 3.其他违反网上交易有关规定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万磊 联系电话:(略)-(略)、(略) 开户单位: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