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年度土地整治项目(中部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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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年度土地整治项目(中部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 **:**:** | ||
项目名称: | 即墨区**年度土地整治项目(中部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略)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自筹 **%,银行贷款 **% |
招标工程类型: | 国土资源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用地开发与整治工程、农用地开发整理工程等)-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别: | Ⅱ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略)(略) | 工程造价: | (略).(略)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公顷 |
计划文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略)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略)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略): | ||
招标单位: | (略) | 招标单位地址: | (略)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略)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略)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略)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略)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为切实保护耕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落实国家土地占补平衡规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正确 引导、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保障即墨市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年)》、《即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年)》等相关规定,拟在即墨区北安街道、环秀街道、龙泉街道、通济新经济区、温泉街道5 镇(街道)范围内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项目建设总规模约 **.** 公顷。详见设计任务书。 2.招标内容:本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服务,并根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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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单位): 全部标段:(1)设计资质要求:规划设计需具有土地规划丙级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需包含工程测量内容;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在"信用中国"(https://www.(略)/)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可提供本人相关专业毕业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测绘、土地调查或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可提供本人相关专业毕业证);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限设计与施工单位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年1月1日以来的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相关设计业绩。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略))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略)(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 ** 号)五楼 【第二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略) **:**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邮箱:/,传真:/,地址:(略) | ||||||||||||||||||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略)-(略)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