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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二路517-1号2-501室房产(变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山东-济南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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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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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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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二路**-1号2-**室房产(变卖)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3月**日**时起**日期间内(竞价周期及延时的除外)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略)/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被执行人王国锋、李红花名下共有的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二路**-1号2-**室(证号为济南(略)**)的房产,总楼层7层,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评估价:(略).(略),变卖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示:1.本次变卖房产本院未能入户查看,以房产现状拍卖,本院对变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变卖标的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及内在质量、占有使用、水电气暖的供用、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交纳等情况,请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务必去实地看样并向有关部门了解,未看样或未向有关部门了解的也视为认可,责任自负。

2、本次变卖标的的公告数据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因建筑结构的改变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和以物抵债承受人承担,可以补办手续的,手续由买受人和以物抵债承受人自行办理;办理产权过户时的实测面积如少于产权证所载数据,成交价款不予退回(如抵债,抵债金额不予变更)。

3.具体占有使用情况,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现场核实。变卖成交或抵债后,如需强制交接,需现占用人搬出后交接,因此交接周期较长。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变卖期的开始时间为**年3月**日**时。如有竞买人在**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6、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变卖咨询电话:(略),宋老师),有意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

五、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水电气暖是否开通、能否供用等情况,竞买人应自行到现场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缴纳的以及可能需补缴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依照法律规定,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水、电、气、暖、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可能存在的因变卖标的产生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网络拍卖平台生成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符合登记条件时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分行,联行号:3(略)账号:**(略)**(略)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扣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一、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司法辅助机构:(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略)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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