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京杭运河项目部
大清河航道工程2标段项目河砂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清河航道工程2标段项目招标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付款,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砂(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杭运河大清河航道工程第二标段标段范围为K**+**~K**+**,全长**.2公里,按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工程土方疏浚**.9万方(其中包括疏浚断面土方 **.8 万方、超挖超深土方**.0万方、施工期回淤土方 6.0万方),新建护岸 9.9km(其中PC波浪桩护岸7.8km、铰链式护岸2.1km),新建桥梁防撞设施1座等其他配套工程。
项目地点:(略),大清河航道按天然河流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起点为泰安港东平港区彭集作业区,依次经过G**流泽大桥、G**济广高速大桥、S**王台大桥后,向西与东平湖区段航道衔接,终点顺接东平湖湖区航道,航道全长**.**km。
2.2招标范围: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扫描件。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生产能力良好,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共计1个河砂采购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4日**时至**年**月6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略)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略),售后不退。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编:**
联 系人:郭彦奎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账 号:(略)(略)
中国交建项目
**年**月4日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