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1(略)名下位于济宁市阳光城市花园A区**号楼 **单元**-**层**-**号住宅房产(包含储藏室、车位及室内家具设备),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屋总层数:**层;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储藏室面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年**月3日起至**年**月2日止,不动产证书号码为:鲁(**)济宁市不动产权第**号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CQSWSZ(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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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的1(略)名下位于济宁市阳光城市花园A区**号楼 **单元**-**层**-**号住宅房产(包含储藏室、车位及室内家具设备),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屋总层数:**层;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储藏室面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年**月3日起至**年**月2日止,不动产证书号码为:鲁(**)济宁市不动产权第**号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网上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拍卖成交价款,剩余款项应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所有税费,并(略)支付拍卖成交价百分之四的拍卖佣金,(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发票不能抵扣销项税额)。如买受人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即视为买受人违约,成交合同自动解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及后续支付的价款均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将作为违约金用于对出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2、为执行房住不炒政策,成交房产过户前买受人须交纳(略)的诚信保证金,承诺过户确权后3年内不对外转让,不足3年对外转让成交房产的,保证金不予返还;过户确权3年期满后,诚信保证金于到期日3个工作日内退还,出让人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买受人利息。 3、收取成交价款、诚信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济宁分行 账号:(略)5 4、拍卖人收取拍卖佣金账户信息 拍卖人户名:(略) 开户行:(略)开发区支行 账号:8(略)** (十三)交割过户及税费承担 1、成交房产过户过程产生的买卖双方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诚信保证金及过户产生的买卖双方应承担所有税费后2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成交房产权属转让过户手续。过户时,税务机关计税标准与成交金额有差额的,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标准完税,房产过户后,买受人依法行使房屋所有权人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