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除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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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略)0(略)** | ||||||||||
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除颤仪采购项目 | ||||||||||
预算金额:(略) | ||||||||||
最高限价:(略)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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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二)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四)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单位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投标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2)投标单位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略)8时**分至(略)**时0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略)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单位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投标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4)投标单位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5)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发送至(略)邮箱并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邮件名称命名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除颤仪采购项目”。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 ||||||||||
4.售价:(略),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须由报名单位对公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收款单位:(略);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王舍人支行;银行帐号:**(略)**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略).截止时间:**年**月6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年**月6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略)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 ||||||||||
地址:(略)(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 ||||||||||
联系方式:(略)(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略) | ||||||||||
地址:(略)(区)经十路**号D座二层 | ||||||||||
联系方式:(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人电话:(略) |
附件: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