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LG-**-**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意向用地者征集公告
临自然资临让告字[**]**号
LG-**-**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于近期出让,现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座落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 |
LG-**-** | 位于临港区化工园区西路东(略)、蕉庄村用地、东坡村用地,西至蕉庄村用地,南至蕉庄村用地、东坡村用地,(略)、蕉庄村用地。 | ** | 公用设施用地 | ** | 容积率不大于2.0 建筑密度不小于**% 绿地率不小于**% |
备注: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二、公示时限
自**年9月**日到(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外,均可申请参加。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提出申请。
地址:(略)
单位: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