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案号:(**)鲁**执恢**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9时至**年7月**日9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网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标的:
坐落:济南市历下区建筑新村1号楼1-**,房产证号:历**,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登记时间**-4-**。所有权人谭赛男。
标的房屋面积、层次、建筑结构等信息以证载为准。实际户型及室内结构、装修,房屋维护使用状况等具体现场情况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司法拍卖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拍卖保留价确定为起拍价。
三、司法拍卖执行依据:(**)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济南市商品住房存在限购政策,竞买人必须在竞价前确认在房产所在地具备购房资格,可向房产所在地有关管理机关查询确认。竞买人参与竞拍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供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至迟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2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公开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本次拍卖流拍。
六、本次拍卖竞价时间为**小时,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七、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对拍卖标的承担瑕疵担保。拍卖标的展示的文字说明、图片、视频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保证。本院不承担对房屋建筑结构、内在质量、建筑面积数量准确性和相应权益及其他被遮盖、未暴露或难以接触到的部分进行调查检测的责任。
2.有意向的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已经确认,责任自负。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
4.拍卖标的以现状交接。标的面积、房屋及土地用途,土地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等情况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5.房屋无租赁,有人居住。学区学位等情况请自行咨询教育主管部门。
八、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进行移交。标的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规定不明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土地、房屋的税、费数额,土地出让金,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标的所在地的财(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并遵守当地有关房地产限购、限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已知的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并同时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网上发布。没有接到相关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如本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当在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权利。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二、竞买人资格条件: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与竞拍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承接网络服务和拍卖的辅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交人民法院审核确认。
十三、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交纳保证金,由支付宝对相应款项予以冻结,经网拍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代码,并以该代码参拍。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及未出价者、拍卖流拍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冲抵价款。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将剩余价款在**年7月**日**:**前交付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鲁**执恢**号尾款。
账户名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西市场支行
账号:**(略)**
可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或网上支付,详细情况请咨询法院,并在**年8月4日**时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
十五、网络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保证金、成交价金额相对较高。竞买人参加竞买,支付保证金、交纳尾款时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自行了解各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等相关规定。
十六、根据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成交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信息。标的最终成交以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电话:(略)-(略)
司法拍辅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淘宝咨询电话:(略)-**-**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