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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山东-泰安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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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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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略),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Y-GC-(略)-**

一标段编号:NY-GC-**(略)

2.2项目名称: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略),金阳大街以南,华阳大街以北;

2.4项目内容: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一标段工期为**日历天,二标段工期为**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君临海珀项目管理部的书面通知为准);其中:

一标段工期

(1)售楼处及室外工程工期:进场后3个月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5个月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交付,6个月内相应室外完工,并移交君临海珀项目管理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交付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强弱电工程(满足供电网络接通)、给排水暖工程(满足与城市管网接通能保证使用)、室外景观及地面铺装全部完成。在未交付之前,自愿配合室内装修及室外配套单位进场开展工作。

(2)除售楼处外其余所有工程工期:进场后9个月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个月内(日历天数**天)完成工程综合验收竣工备案。

2.6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所承包标段范围内单位工程图纸内全部内容、室外总体工程、景观工程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控制价为(略)(略),其中一标段控制价为(略)(略),二标段控制价为(略)(略);

2.9标段划分:本工程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名称为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名称为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由招标人指定其中标标段。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略)起至(略);

4.2下载地点:(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略)-(略))。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网上电子投标,不再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略)联系,联系电话:(略)-(略)。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时**分,地点:(略)(不见面开标)。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http://(略).cn:**/fwzn/**/**(略)/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7.2代理机构:(略)(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地址:(略)

邮箱:(略)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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