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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9191号庞大城2号楼504室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山东-济南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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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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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号庞大城2号楼**室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6月**日**时至**年6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略)/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名下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号庞大城2号楼**室的房产。用途为商业用房,面积**.**㎡,所在层5层,总楼层7层。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示: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具体占有使用情况,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现场核实。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该拍卖标的物未办理产权证,产权证能否办理以及如何办理请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部门及开发商等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权利瑕疵保证、产权办理保证,凡参拍即视为接受瑕疵风险,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承受人自行负责。

3. 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拍卖标的物如需登记、过户,则应缴纳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物业管理、水电气暖、维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承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承受人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6月**日止接受咨询(拍卖咨询电话:(略),赵老师),有意者请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年6月8日**时前同时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拍卖事宜;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案件当事人,已知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户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履行相关权利请于**年6月8日**时前至法院办理手续);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物。

5、法院根据法定事由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的风险。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按照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或财产所有人支付的费用,在存在被执行人或财产所有人无法联系的或不予缴纳的情形时,亦由买受人暂时承担,后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处理。

5、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成交裁定书,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6月**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号:**(略)**(略)1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略)山东分公司

拍卖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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