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4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略)年产**台配电箱、**吨电缆穿线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5月4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略)年产**台配电箱、**吨电缆穿线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4日-**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略)(重庆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jkqfjxzxk@(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台配电箱、**吨电缆穿线管项目 | 淄博经济开发区沣水镇张一村张一工业园工业一路5号院内南一号 | (略) | (略) | (略)拟建设“年产**台配电箱、**吨电缆穿线管项目”。该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沣水镇张一村张一工业园工业一路5号院内南一号,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地面积**平方米,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台式钻铣床、车床、挤出机、牵引机等,主要原辅材料为铸铝箱体、PVC 颗粒、镀锌波纹管、配套接头等。配电箱生产工艺为铸铝箱体经车加工、钻孔、组装等工序制得产品;穿线管生产工艺为PVC颗粒经挤出、冷却、牵引、打包等工序,穿线管经裁剪、扣压、组装、打包等工序制得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配电箱**台、年产电缆穿线管**吨。 | (一)该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该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未收集的废气以及机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装置、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小废气的无组织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6—**)表 1、表3相关排放要求;氯化氢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排放标准限值;餐饮油烟浓度执行《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 (三)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转产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铝屑、不合格品及废料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年修订)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八)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九)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建设情况,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十一)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 “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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