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张家楼街道驻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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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年张家楼街道驻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的澄清 各相关投标人: **年张家楼街道驻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于**年3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出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澄清: 本项目补充内容“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经论证,剩余投标仍具有充分竞争的,可以不否决全部投标,继续评审。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论证过程和结果,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统一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专家应书面载明意见”。 本次澄清作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次澄清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相关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略) **年3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