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长隆继承张洪岩的不动产,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天内(**年2月**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张洪岩
不动产坐落: 肥城市长山街东工业三路南苹果园小区**幢7号公建1-2层7号房(自东向西)
不动产证号为:肥房权证新城字第S**号、肥城国用(**)第**-**-**号
上述不动产为张洪岩的遗产。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略)
联系方式: (略)-(略)
公示单位: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