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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桓台中队设施维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武警桓台中队设施维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武警桓台中队设施维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略)(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号齐鲁电商谷E座**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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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略)0(略)** |
项目名称:武警桓台中队设施维护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略) |
最高限价:(略)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武警桓台中队设施维护建设项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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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会计财务制度;(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年8月**日8时**分至**年8月**日**时0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略)(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号齐鲁电商谷E座**室)。 |
3.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4.售价:(略)/套,售后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年8月**日**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略)(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号齐鲁电商谷E座**室)。 |
五、开启: |
1.开启时间:**年8月**日**时0分(北京时间) |
2.开启地点:(略)(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号齐鲁电商谷E座**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1)请各投标单位人员提前**分钟到达开标现场,(略)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号齐鲁电商谷E座**室),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2)请各投标单位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减少现场交叉使用。(3)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4)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5)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疫情出行规划。(6)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填写《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7)为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投标单位只允许派1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桓台县公安局 |
地址:(略) |
联系方式:(略)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略) |
地址:(略)(区)南二环东段**号西北新闻大厦**号 |
联系方式:(略)-(略)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略) |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