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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土告字〔**〕**号
经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肥城市 **-**(B)号 | 宗地 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龙山路以南、康汇大街以东 |
出让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不大于1.3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 |
绿地 率(%): | 不小于**% | 土地 用途: | 商业用地 | 空间 范围: | 地表 |
保证金: | (略) | 起始价: | (略) | 现状土地条件: | 现状土地 |
加价 幅度: | (略) 及其整倍数 | 备注: | 具体规划控制指标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肥规条字〔**〕**号) |
该地块为现状出让,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自行决定地上建筑物的保留使用或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宗地出让不对保留建筑物和设施的质量、安全等负责,竞得人需在办理完用地手续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补办建设审批手续等。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 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竞买申请已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求和宗地现状均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略)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略)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略)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增价竞价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自**年5月**日至**年6月**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cn:**/) “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土地竞买人”)。完成系统注册并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参与地块的竞买,相关操作说明参考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土地矿权→我是竞买人→业务指南→土地交易操作手册下载中心《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竞买人》、《土地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略)-(略),(略)。
五、公告时间:自**年5月**日至**年6月**日止;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分(以保证金足额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网上交易时间:自**年6月**日8时**分至**年6月**日**时**分止;
六、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获得与出让宗地相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按宗地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保证金须以竞买人的名义交纳并从竞买人账户支付,否则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七、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盖章的《公共资源交易见(鉴)证书》、竞得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印章等材料,到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将重新组织网上交易。1个月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所出让宗地空间范围为地表,依附于本宗地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九、其他要求:
(1)没收建筑物与本宗土地一并实施现状挂牌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需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将没收建筑物等设施的价款按照评估价值缴入国库。
(2)竞买人只对土地进行竞价,不对现有建筑物和设施价值进行竞价。宗地出让不对现有建筑规划、质量、消防、安全等问题负责,竞得人需在办理完用地手续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自行办理规划、建设、登记等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涉及没收建筑物和设施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交割由竞得人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与其所有人协商完成,协商未果的,宗地不予成交。
**年5月**日